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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民蓝天公约

发布日期:2023-11-01 10: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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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民蓝天公约

 

第一条  关爱大气环境。主动了解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学习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关注政府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信息,积极建言献策,提升大气环境保护意识。

第二条  节约能源资源。拒绝奢侈浪费,节约用电用气,选用高能效家电,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及时关闭电器电源,多走楼梯少乘电梯,绿色办公,纸张双面利用。减少使用化石燃料,优先选择清洁能源。

第三条  践行绿色消费。理性消费、合理消费,优先购买绿色产品,少购买使用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产品,循环利用物品,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家居装修优先选用绿色低污染原辅材料,使用环保油漆涂料。

第四条  选择低碳出行。优先步行、骑行或公共交通出行,多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家庭用车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不驾驶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选择正规加油站加油。

第五条  减少污染排放。不露天焚烧秸秆、垃圾,不燃用散煤,不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城区露天烧烤,不在居民区饲养家畜家禽,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

第六条  植绿爱绿护绿。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积极参与植树造林,多方位开展绿化,爱护绿地,不乱砍滥伐树木,不践踏草坪,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守护绿色底色。

第七条  严守法律底线。自觉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企业单位负责人要率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履行法定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达标排放,不偷排,不漏排,带头使用高效治污设施。

第八条  参加环保实践。积极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争做大气污染防治志愿者,宣传绿色环保知识,参加环保公益活动。积极参与和监督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劝阻、制止或曝光、举报各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从我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当好蓝天卫士,共建美丽陕西。

 


 

 

《陕西省公民蓝天公约》

的起草说明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进《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任务落实,增强公众的环境意识、责任意识,强化环境法制观念,在陕西省全社会形成“同呼吸、共奋斗”的价值理念和行为方式,结合本省实际,特编制《陕西省公民蓝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公约》的编制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为依据,以社会公众了解参与、共治共享为落脚点,参照国家2014年《“同呼吸、共奋斗”公民行为准则》、2018年《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2023年《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而制定。

《公约》共有8条,分别是:关爱大气环境、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减少污染排放、植绿爱绿护绿、严守法律底线、参加环保实践。其中,第一条主要从个人思想上对公民提出倡导,公民只有关爱环境,提升大气环境保护意识,才能做大气环境保护的监督员、建设者和受益人。第二条至第六条分别从公民日常生活中衣食住行等方面倡导环保行为。第七条从遵纪守法方面提出倡导。除对公民提出倡议外,更突出对企业单位负责人提出要求,工业源作为大气污染物最大排放源,企业占主导地位,要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做到达标排放,不偷排、不漏排,企业单位负责人起决定性作用。第八条主要从社会方面对公民提出倡导,从宣传和监督两方面,鼓励公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力所能及的身边事情做起,争先创优,共建美好家园。

《公约》的编写遵循源于公众、用于公众,从公众中来、到公众中去的基本原则。在表述上注意简洁明了,易记易行;在对象上兼顾城市与农村居民,注重突出公众在日常生活中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的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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