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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森林公安部署开展“查隐患、破火案”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20-11-23 09: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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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依法打击涉火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秋冬季森林防火形势稳定,保障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近日,商洛市森林公安局根据《市公安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林业局要求,在全市森林公安安排部署开展“查隐患、破火案”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从2020年11月1日开始至2021年5月31日结束,分动员部署、深入排查、打击整治、总结巩固四个阶段进行。

  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和全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法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快速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野外违法用火形成震慑,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确保林区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要求:一是明确工作职责。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在森防指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指挥下,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赶赴现场,配合应急管理、林业等部门科学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要加强火场警戒和治安维护,强化社会面管控,对火场周边高危区域进行封控隔离,对居民区、危爆物品单位等重点部位落实人员疏散、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对通往火灾现场的道路交通指挥疏导,确保应急救灾人员、车辆和设备安全迅速抵达现场。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协作精神,主动加强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日常防范,注重源头治理。要组织警力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在森林高火险区、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等关键部位开展隐患排查。要加强巡逻防控,严把重点林区、山区入口,配合林业部门依法处罚违规用火行为。要加强同公安机关治安、刑侦、交管等有关部门警种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高效协作的火灾接处警工作机制。三是加大打击力度。对发生森林火灾的,辖区森林公安机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查明火因。对涉嫌犯罪的森林火灾刑事案件,要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破案,从严、从快、从重依法打击处理。对重大疑难的森林火灾案件,要调集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进行破案攻坚,坚持重点案件重点突破,案件不破决不收兵。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提供野外用火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敦促森林火灾案件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对于在林区违法野外用火不听劝阻,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一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五十条的规定予以治安拘留。四是强化舆论宣传。要通过张贴标语、组装宣传车、发放宣传单、召开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加大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协同有关部门引导林区群众转变放火烧荒、野外焚香祭祀和野炊等生产生活陋习,倡导无火生产、文明祭祀、环保旅游等优良习俗。要加强警示教育,及时曝光涉火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努力营造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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