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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宣传

发布日期:2020-04-15 17: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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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宣传

  二、实施机关商洛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三、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一条 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陕西省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因地制宜,讲求效益”的原则,制定义务植树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各级绿化委员会应当切实组织和推动本地区内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全民义务植树、绿化祖国的重大意义,贯彻《决议》和《实施办法》,落实义务植树和绿化工作任务。

四、服务对象及服务条件

(一)服务对象:全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

(二)条件:无

五、服务内容:

每年3月12日,是我国的全民义务植树节。组织、发起全市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宣传活动。

六、办理流程图:

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宣传服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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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报材料:

八、电子表单下载地址:无表单

九、受理机关商洛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十、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不收费

、咨询机关

商洛市林业局生态修复和产业科

联系人:杜振良 联系电话:0914-2330186
真:0914-2312263 

、投诉机关:

商洛市林业局党政办公室,投诉电话:0914-2867833


  • 重点链接
  • 主办单位:陕西省商洛市林业局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北新街东段  邮编:726000

    电话:0914-2312263  Email:mingep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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